《礼》曰:「君子抱孙不抱子。」此言孙可以为王父尸,子不可以为父尸。为君尸者,大夫士见之,则下之。君知所以为尸者,则自下之,尸必式。乘必以几。 王長史登茅山,大慟哭曰:“瑯邪王伯輿,終當為情死。”
易墓,非古也。 王戎父渾有令名,官至涼州刺史。渾薨,所歷九郡義故,懷其德惠,相率致賻數百萬,戎悉不受。
|麻绳缘
GMT+8, 2024-09-21 20:51:31, Processed in 0.059016 second(s), 12 queries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