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长子杖,则其子不以杖即位。为妻,父母在,不杖,不稽颡。母在,不稽颡。稽颡者,其赠也拜。违诸侯之大夫,不反服。 桓玄欲以謝太傅宅為營,謝混曰:“召伯之仁,猶惠及甘棠;文靖之德,更不保五畝之宅。”玄慚而止。
王丞相有幸妾姓雷,頗預政事納貨。蔡公謂之“雷尚書”。 贱不诔贵,幼不诔长,礼也。唯天子,称天以诔之。诸侯相诔,非礼也。
|麻绳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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