謝萬壽春敗後,還,書與王右軍雲:“慚負宿顧。”右軍推書曰:“此禹、湯之戒。” 魏長齊雅有體量,而才學非所經。初宦當出,虞存嘲之曰:“與卿約法三章:談者死,文筆者刑,商略抵罪。”魏怡然而笑,無忤於色。
謝公在東山畜妓,簡文曰:“安石必出。既與人同樂,亦不得不與人同憂。” 明帝問周侯:“論者以卿比郗鑒,雲何?”周曰:“陛下不須牽顗比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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